用“美颜照”办身份证被拒 女子起诉公安机关被驳回
章程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程) 在“美图时代”,“最美证件照”频频被关注。那么,精修后的“美颜照”能否用来办理个人证件?广州一女子在更换身份证时,坚持使用10年前的“精修”证件照,最终因审核不通过而将公安机关诉至法院。记者近日获悉,本案经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认定公安机关要求重新提交照片的做法并无不当,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日,李某因身份证地址变更,来到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申请换领身份证。彼时,她精心挑选了一张在2014年拍摄的精修的证件照片,在自助设备上提交。

  然而,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的工作人员在人工审核换证申请时,发现李某提交的证件照片与现场拍摄的照片差异比较大,为此告知李某提交的照片不符合申请要求,需要重新提交一张新照片。

  法院指出,用于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制证照片,应当使用近期的照片,以确保照片能够真实反映申请人的当前样貌。公安机关审核发放居民身份证时,对照片呈现的个人外貌和面部特征变化,执行严格且谨慎的审查标准,这充分彰显了对居民身份证法定权威性的高度重视,司法机关理应予以尊重和维护。

  广大群众在办理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时,务必严格按照要求,上传符合标准的制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