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调查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
邓莉、许晓芳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邓莉、许晓芳)据央视新闻报道,当地时间8月20日,欧盟委员会向相关方披露了对从中国进口的纯电动汽车征收最终反补贴税的决定草案。欧盟委员会对拟议税率进行了小幅调整:比亚迪的税率为17.0%;吉利为19.3%;上汽集团为36.3%。另外,其他合作公司的税率为21.3%,其他非合作公司的税率为36.3%。此外,欧盟委员会还决定对特斯拉作为中国出口商实施单独关税税率,现阶段定为9%。欧盟委员会还决定不追溯征收反补贴税。

  20日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终裁披露答记者问时表示,中方多次指出,欧方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预设结论,在调查各环节的做法均违背其承诺的“客观、公正、非歧视、透明”原则,也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是以“公平竞争”为名行“不公平竞争”之实。欧方此次公布的终裁披露并未充分吸纳中方意见,仍坚持错误做法,裁出高额税率,还利用抽样区别对待中国不同类型企业,扭曲调查结果。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该终裁披露是基于欧方单方认定的“事实”,而非双方共同认可的事实,中方对此坚决反对、高度关切。中方希望欧方切实与中方相向而行,本着理性、务实的态度,加快探讨妥善解决方案,用实际行动避免贸易摩擦升级。中方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捍卫中国企业的正当权益。

  今年7月4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初步裁定,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17.4%至37.6%的临时反补贴税。在8月20日进行终裁披露后,欧盟委员会计划11月4日前作出最终裁定。据悉,最终措施必须在临时关税征收后4个月内实施。包括调查最终结果的委员会实施条例将最迟于2024年10月30日在官方公报上公布(最长在调查开始后13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