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形式主义要往深处去、实处落
夏振彬

  广州日报评论员 夏振彬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中办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制定出台《若干规定》,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重要制度遵循,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举措。(新华社8月19日)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基层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狠抓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将基层干部从繁文缛节、文山会海、迎来送往中解脱出来,意义不言而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若干规定》则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形成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这是落实全会精神的务实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鲜明态度、坚定决心。 

  抓落实如敲钉子。如何以钉钉子精神将《若干规定》落到实处?

  要在认识上求“深”。为基层减负,难在哪?究竟要减什么?两个问题的答案是一样的:形式主义。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严格执行《若干规定》,首先要学深悟透,深刻领会其背后的深远考量,深刻认识持续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要更加注重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上追根溯源,进一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从思想深处破除“开会就是落实,讲话才是重视”的观念,纠正上下、条块之间是“指挥—被指挥”“要求—被要求”的错误认识,转变用“挂牌”刷存在感、以考核为名转嫁责任等思维惯性,力戒“思想之偏”。

  要在整改上谋“实”。基层负担重是一个综合性“痛点”。《若干规定》聚焦“小切口”设定“硬约束”,以21条具体规定建立了清晰明确的制度规范。各地各部门要逐条对照、认真检视,对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来一次排查起底,进而动真碰硬、深入整改。要聚焦“地方和部门制发文件应当进行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建立健全职责清单等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举措,坚决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让减负减到问题根子上、减到干部心坎里。

  要在检查上从“严”。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工作纪律中增写了搞文山会海、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其矛头所指,就是形式主义。必须看到,从精文简会、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到严格规范从基层借调干部,诸多问题俨如牛皮癣,极易复发传染。将《若干规定》落到实处,务必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问责,扎实做好典型通报,用常态化监督约束持续压缩其滋生空间。

  虚花结不出实果,好作风就是生产力。我们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若干规定》落实到各条线各领域各环节,将减负成果转化为求真务实的好作风、为民造福的真业绩、干事创业的精气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