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认购通知

  尊敬的住户:梁沛明、邢仁洲、李丽娜、单伟雄

  您原位于陈家祠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项目范围内的房屋(详见上表),已获得认购号码,现我局有安置房源可供您选择认购。如您有意向认购,请您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或委托公证书、补偿协议书等资料到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70号,联系电话:020-81032182)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确认认购意向。

  逾期未联系确认认购意向的,视为放弃,将自动顺延由下一顺位认购号的认购人行使认购权利。

  特此通知。

  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