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2023年1月7日召开
2022年12月23日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穗仁宣)12月20日至22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衍诗主持。

  会议表决通过《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7日召开,会期3天,建议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广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广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三、审查广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广州市2023年预算草案;四、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投票表决广州市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八、其他。

  会议表决通过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名单(草案)、《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提请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审议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代表工作报告(稿)》,提请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阅。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广州海事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工作报告并表决通过相关决议;表决通过《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广州市供用电条例》。(下转2版)             

  (上接1版)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广州市2023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对各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逐项开展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广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7件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内容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部分工作部门2022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绍文、彭高峰、李小琴、陈加猛,秘书长刁爱林出席会议。市法院院长杨正根、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健、广州海事法院院长陈超、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院长洪适权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