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7日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广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广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广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广州市2023年预算草案;
四、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投票表决广州市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
八、其他。
如遇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