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对11种轻微违法行为 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2022年09月02日  张翔宇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黄美霖)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日公布《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10月1日起施行。该清单是该局继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后,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举措。

  该清单共有7个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涉及证照、广告、食品、工业产品4个监管领域,对11种轻微违法行为免于查封场所、查封物品、扣押物品的强制措施。清单所列事项与企业日常经营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综合考虑违法行为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可以采取其他非强制手段达到管理目的”为适用前提,确保不触碰安全底线;以“采用复印、拍照、录音、录像、互联网信息系统等手段收集固定违法证据”为配套监管措施,确保行政管理目的实现。

  中山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督促当事人自觉守法,通过对市场主体少用、慎用行政强制措施的“减法”,实现市场主体更大空间健康发展的“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