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葛俊)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7日发布《广东省破产管理人白皮书(2022年)》。据《白皮书》,2021年,广东新收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为7219件,同比减少5.45%。
2021年,全省管理人助力重整成功案件数量、出清“僵尸企业”数量、“执转破”案件数量均居全国首位。其中,广州市“办理破产”指标连续排名全国第一,深圳市率先全面试点个人破产,并成为全国率先探索跨境破产司法协助的样本城市。
“广东破产案件不仅数量多,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也多。”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朱征夫表示,《白皮书》是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以来,以协会名义发布的第一份管理人行业年度白皮书,总结管理人工作实践经验、研究新举措。
《白皮书》指出,2021年,全省各级管理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新收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为7219件、办结7067件,实现了收结案数量基本稳定。
从区域分布来看,尽管去年全省管理人接受指定的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数量略有减少,但广州、佛山两市收案数量却呈大幅上涨趋势,比2020年分别增加669件、234件。深圳市除个人破产案件以外的案件新收数量与2020年基本持平,但案件新收和结案的绝对数量上仍是全省最多。
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全省管理人助力55家民营企业重整成功,包括5家上市公司。特别是深圳一家上市公司重整成功历时仅31天,以较小的代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僵尸企业”是经济转型过程中优胜劣汰的产物。运用破产法律程序处置,合理实施破产清算,为“僵尸企业”提供法治化退出之路,这是释放过剩产能,提高全要素生产能力的必由之路。
在出清此类企业的过程中,平等为民营企业、国有企业提供破产保护,依法维护各类企业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灵活高效处理企业债务,让职工得到妥善安置,让生产要素在市场环境中得到优化配置。
《白皮书》透露,去年,全省管理人助推“僵尸企业”出清达到2146家,包括国有企业773家,民营企业1373家,出清民企“僵尸企业”占比约为64.0%,符合广东省民营经济活跃的特色。2020年,全省推动2844家“僵尸企业”退出市场,其中国有企业1732家、民营企业1112家。
2021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开始实施,个人破产制度在深圳地区“破茧”,由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的梁某某个人破产重整案为该条例实施后内地个人破产第一案。
《白皮书》指出,截至今年3月,深圳中院共收到个人破产申请1031件,审结72件,个人破产管理人业务正在持续发展过程中。
朱征夫表示,接下来,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将继续推动个人破产制度完善,推动法院现有财产查控系统建立专人查找财产线索机制、呼吁设立省一级府院联动常设机制,推动企业破产重整等。破产管理人是指在破产案件办理中,在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或人员,是破产程序的主要推动者和破产事务的具体执行者。
《白皮书》显示,广东省市两级破产管理人协会队伍不断壮大,省协会已有会员共计475名,包括个人会员225名、单位会员155名。截至2021年底,广州、惠州、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深圳、珠海、韶关等9市已成立市一级破产管理人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