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王君)近日,“和谐南沙”多元解纷中心在南沙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集聚区揭牌成立。
揭牌当天,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沙法院”)联合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广州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广州市金融纠纷调处中心、广州金融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公证处、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等9家单位共同签署“和谐南沙”多元解纷机制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后,9家单位即作为南沙法院的特邀调解组织,正式集中入驻广州南沙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集聚区开展调解工作。
近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明确“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搭建一站式民商事纠纷解决系统平台,促进诉讼与仲裁、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信息互通、有机衔接”。此次,南沙法院建立“和谐南沙”多元解纷机制,正是为了落实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要求。
“没想到这么高效、便捷地帮我化解了这桩烦心事,真的很感谢!”“和谐南沙”多元解纷中心揭牌成立当天,在该中心的共享调解办公室,来自广州市汇智蓝天国际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的调解员陈辉成功调解了一宗涉外金融纠纷,当事人黄女士事后这样说。
此前,黄女士名下信用卡在境外被盗刷了数万元,她向南沙法院起诉相关银行,要求赔偿损失。法院认为该纠纷可以先行调解。在征得黄女士、银行同意后,法院将案件移送“和谐南沙”多元解纷中心进行调解。
“这起纠纷,从组织当事人双方碰面到达成调解协议,仅耗费1个多小时。”陈辉介绍,针对涉案数额比较低、案情并非很复杂的案件,适用调解化解纠纷,效果一般较好,“既能节约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又能节约当事人双方时间,提高化解纠纷的效率,而且有利于双方当事人事后关系修复。”
值得一提的是,诉前调解是无偿进行的,不向当事人双方收取费用。而且,法院会对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